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发展改革委(局),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:
根据《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(修订)》(冀发改高技规〔2024〕1号),为促进省企业技术中心高质量建设,指导企业做好认定申请和运行评价工作,我委商省科技厅、省税务局、石家庄海关配套制定了《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》,现印发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原《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》(冀发改高技〔2019〕562号)同时废止。
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24年1月10日
免责声明: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,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不代表本网观点,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,可与本网联系,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。